[中山]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2010-07-02 10:49:07 | 作者: shan | 来源: 中山市招生办 | 查看:
(三)报考结果查询
查询报考结果需使用原报考方式进行查询。考生通过拨打96040(针对电话报名考生)或在www.5184.com查询(针对网上报名考生)报考结果;现场报考的考生,经核对报考课程无误,在考生报考课程确认表上签名,即报考成功,无需通过电话和网上查询。
(四)考试地点及成绩查询
1、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3一24日。
2、考试地点:请考生于10月18日至22日通过电话96040查询考场、试室、座位,也可以登录中山招考网(http://www.zszk.com)查询。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约两个月后(12月底)可通过电话96040查询成绩,也可以登录到中山招考网(http://www.zszk.com)或省考试服务中心网http://www.5184.com 查询。
4、合格证领取:查询成绩合格约20天后(2011年1月上旬),请至石岐自考书店领取自考合格证。届时,中山招考网将发布《关于领取课程合格证的通知》,请予留意,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合格证。
三、准考证续证
考生可在2010年7月19日凭身份证、旧准考证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办理续证手续。
四、考籍更正
(一)考籍更正
补办准考证、准考证续期及准备在2010年下半年办理毕业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生信息是否正确。
如需要更改资料,须在7月19日前通过系统提交考籍更正申请,并在7月19日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提交身份证与准考证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公安机关证明一份)。
(二)补摄像
没有进行电子照相的旧生请于2010年7月15日一20日到博导教育培训中心补照数码相。
(三)成绩更正
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如成绩未在自考管理系统显示合格课程的(非实践课程)的考生,请在办理转免考手续期间(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招生办提交成绩证明、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成绩更正。实践课成绩更正请与主考学校自考办联系。
五、收费标准
准考证15元/证,报考费37元/科。
收费方式:请考生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
中山市招生办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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