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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06年下半年市自考生办理毕业登记须知

2006-12-08 11:32:03来源:清远自考办编辑:chenjian

一、时间

毕业申请:12月15--20日(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

毕业审核:12月19--20日。

二、地点:市自考办、英德考办、佛冈考办、阳山考办、连州考办。

三、毕业办理基本流程

(1)考生毕业申请:

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 →考生登陆 → 准考证号、登陆密码、图片号码、登陆系统 → 毕业管理 → 毕业预测申请 → 毕业专业 → (加考条件)主考院校 → 毕业预测 → 初审地点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2)考办毕业申请:

(毕业申请预测 → )交费 → 审核 → 交《毕业生登记表》等资料

1、毕业申请:考生可自行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按照有关程序申办毕业登记手续。考生必须先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考生在网上成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公开(开放)学院的毕业生打印一式三份。《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到指定市、县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手续。

2、交费:在自考办领取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缴交38元毕业审定费。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要进行专科证书的验证。)

3、审核:考生凭《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生申请表》到指定的市、县自考办进行毕业初审。

4、交毕业材料:(在市、县自考办进行毕业申请的考生在12月22日缴交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课程合格证》复印件(电脑中没有成绩的该门课程);

(4)《专科毕业证》、《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写上准考证号);

(5)《专科成绩册》复印件(单位盖红公章)(专、本科专业不一致的考生)。

注:所有复印件应使用A4复印纸(与《毕业生登记表》规格一样)。             

四、请考生注意

1、各考办此次办理毕业登记只是对考生毕业材料的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办证、发证。

2、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办证过程中须考生加补材料的,省、市考办会直接与考生联系,因此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填写以便随时联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4、 毕业证领取时间为2007年4月26?27日,考生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及交费《收据》到指定自考办领取毕业证。

 

清远自考办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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