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5184首页 > 自考 > 各地自考办通知 > 正文

广州:关于领取06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的通知

2006-09-29 08:21:53来源:广州招考委编辑:jieming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06年6月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回原办理登记地点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各区(县级市)领取安排:

各区
(县级市)
领取时间
领 取 地 点
联系电话
广州市招考办
10 月16、17日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6号 三楼对外办公大厅
83862072
白云区招考办
10 月17日
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
86367165
天河区招考办
10 月16、17日
天府路 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
38622793
黄埔区招考办
10 月20日
黄埔区大沙东320号(黄埔区党校内)
82390026
花都区招考办
10 月18日
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7楼
36898748
从化市招考办
10 月16、17日
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
87930461
番禺区招考办
10 月16日
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
84641646
增城市招考办
10 月16、17日
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
82712867
说明:1、 独立办班考生领取毕业证书请与办班单位联系;
2 、领证办公时间:上午8:30?D11:30 下午2:30?D5:00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须附上代领人的签名、毕业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毕业专业)。


三、注意事项:

1、到广州市招考办领取的考生按各专业相应的柜台(详见附表)签领《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个别经广东省考委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则领回申报材料。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星期二)到我办三楼领取。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3、《考生档案袋》内已有密封签,请考生检查袋内材料后自行封贴。

4、因广东省考办尚未下发《公安管理》专业的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等待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 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的办理柜台安排

办理柜台
学历层次
专 业 代 码
5 号
本 科
B020104---C030106
6 号
本 科
C050105---D050305
专 科
A020103---A020207
7 号
专 科
A030103---A100701
8 号
专 科
A100703---D050308 、旧计划

(上述安排适用于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三楼对外办公大厅)

 

推荐书籍

  • 现代汉语自学考试题典
  • 市场价:15.8元
  • 会员价:14.22元
  • 古代汉语(上\下)
  • 市场价:42元
  • 会员价:37.8元
  • 古代汉语自学辅导
  • 市场价:13元
  • 会员价:1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