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考办,各考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考务工作,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顺利实施,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务工作的实际,现将经修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考务工作手册》(2006年第2版)印发给你们,该手册从2006年4月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中心自考部反映。
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考务工作手册(2006年第2版)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自学考试 考务 通知
附件: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考务工作手册
(2006年第2版)
一、考前工作
(一)考场的选用
必须选用经省考试中心认可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定点考场不足,须选用其他中学作考场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完全中学或高级中学。
2、学校领导有全局思想,乐于承担自学考试工作任务。
3、有足够的能胜任监考工作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较高的教师。
4、学校的设施良好,有活动、休息场地。
5、交通方便。
6、经省考试中心批准。
(二)考场的布置
1、在校门口挂大红横额“广东省自学考试××考场”;竖彩旗;张贴标语“欢迎您参加自学考试”、“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2、在显眼的地方设置宣传栏并张贴:考场平面示意图;试室、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时信号说明;考场规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3、在考场周围设置警戒线,实行全封闭。
4、考场办公室、试室、医疗室、厕所等有标志和指示路标。
5、每一试室安排的考生数不得超过三十人,座位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八十厘米以上,课桌桌口朝讲台摆放,座位号按竖行编排并贴在课桌左上角。试室的环境安静,室内卫生清洁,采光、通风情况良好。
6、试室内黑板上必须写上当场考试课程名称、课程代号、试卷总页数、考试时间、是否可使用计算器等提醒考生注意的事项。
7、试室内的墙壁上要保持干净,不得留有任何字迹或文章;试室内的黑板上除第7条规定的文字外,不得有其他文字。
8、考场可在试室外适当安排地方给考生放置随身携带的物品。
9、考前一天,要布置好考场和试室。
(三)考场的机构、人员设置及职责
考场设考场办公室,下设考务、保密、保卫、后勤等职能组。各职能组人数根据考场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1~3人。
考场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
● 主考的职责
1、全面负责考场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培训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安排各试室监考员(每一试室最少安排两名监考员)。督促监考员履行职责,有权撤换徇私舞弊、严重违规等不称职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负责核实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并在违规考生登记表上签名。负责组织考试工作人员检查试卷的装订、密封质量。
5、会同市(县、区)考办领导处理本考场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及时向省考办汇报。
主考必须熟悉自学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考试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
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 考场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考场各职能组的工作。
2、组织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培训。
3、做好本考场的考试宣传工作。
4、负责考场的接待工作。
● 考务组职责
1、做好考试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主考培训监考员。
3、检查监考员对试卷装订和密封的质量。
4、司发考试信号(考试信号:①预备钟,每次三短声,连打五次;②考试开始,每次两短声,连打五次;③考试结束,每次一短声,连打五次)。
5、整理违规考生登记表和点名卡。
● 保密组职责
1、负责本考场试卷的保管、保密工作。
2、负责每场考试试卷的收发工作。
● 保卫组职责
1、做好考场的安全、警戒工作。
2、协助主考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严重违规、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事件。
每个考场应安排若干名公安、保卫人员值班。
● 后勤组职责
1、布置考场。
2、落实医疗人员和场所、茶水供应、考生休息地方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