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5184首页 > 自考 > 各地自考办通知 > 正文

[深圳] 深圳2006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程序

2006-01-18 00:00:00来源:深圳市自考办编辑:cheng

一、新生报考

时间
项目
工作内容
地点或方式
7月10日~7月25日

报名

登陆广东省自考办网站( www.stegd.edu.cn)进行预报名 自行利用电脑上网
交纳新生准考证工本费( 15元) 深圳发展银行各营业点
凭交费收据和预报名号到我市有关自学考试摄像服务点进行电子摄像

各自学考试电子摄像服务点(见附表),为防止网络拥挤现象,按专业将电子摄像时间作以下安排:7月10-20日:除英语、会计、汉语言文学以外的所有专业的考生摄像;7月21~25日:英语、会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摄像;

7月10日~8月15日

报考

新生办理了报名手续后,利用有关网站和电话,报考 10月份开考的课程。

1、深圳市兆龙考生服务网( www.2266.net.cn)及报考电话(9509972001);
2、省里网站( www.5184.com)及电话(96040);
3、人工报考点:深圳自考辅导学院(报考时间: 7月15日~20日)。
注意:广东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重复报考可能造成报考无效!

7月25日~8月10日
补报名
因各种原因, 7月10日~7月20日未能够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可在此期间继续办理报名手续,方法同上 在此期间,自学考试电子摄像服务点只保留 1个:才智培训中心
说明
报考护理专业(专、本科)的新生,需先到医学培训中心(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 7号大院(深圳卫生学校)内,电话:25164635)进行资格审核,然后按以上的新生报考程序进行预报名、电子摄像和报考;法律、律师专业的新生,直接到法律培训中心进行摄像和报考。

 

二、旧生报考

时间
项目
工作内容
地点或方式
7月10日~8月10日
电子摄像
200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需办理电子摄像手续 各自学考试电子摄像服务点(见附表, 7月25日以后,只保留才智培训中心一个电子摄像点)
7月10日~8月15日

报考

已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且在 2003年11月以后办理了电子摄像手续的旧生,可利用有关网站和电话,报考10月份开考的课程。 1、深圳市兆龙考生服务网( www.2266.net.cn)及报考电话(9509972001);
2、省里网站( www.5184.com)及电话(96040);
3、人工报考点:深圳自考辅导学院(报考时间: 7月15日~20日)。
注意:广东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重复报考可能造成报考无效!
说明
法律、律师专业的旧生,直接到法律培训中心进行摄像和报考。

 

三、 深圳市 200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电子摄像服务点地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深圳书城培训中心

深圳书城 20楼2007室

25830442,82478410

7月10 ~ 25日

才智培训中心南山教学点

南山区常兴路 176 号南山图书馆一楼

26520401,26520378

7月10 ~ 25日

才智培训中心

深南中路爱华大厦12 楼

83697397,83698255

7月15日~8月15日

宝安成教自考辅导中心

宝安新城四区宝安图书馆一楼

27750800

7月10 ~ 25日

龙岗电视大学

龙岗区深惠公路新雅酒店旁招生服务部

84870500

7月10 ~ 25日

法律培训中心(接受法律专业考生摄像)

深南中路统建楼3 栋九楼

83637806

7月10 ~ 25日

深圳自考辅导学院

振华路 21 号

83749737/83749727

7月26日~8月10日

推荐书籍

  • 外国法制史
  • 市场价:19元
  • 会员价:17.1元
  • 外国法制史自学考试指导与题解
  • 市场价:14元
  • 会员价:12.6元
  • 中国法律思想史[2004年版]
  • 市场价:22元
  • 会员价:1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