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院校,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委托开考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全国考委的有关精神,我省已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进行了全面调整,内容详见粤考委[2001]15、17号文件。为方便考生理解和掌握过渡的有关规定,使专业调整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现对15、17号文件中个别内容进行补充和调整,并印发专业调整方案和过渡办法有关规定补充说明。
一、补充和调整
1、粤考委[2001]15号文中规定的医学类专业开考方式、报考范围、部分专业的停考时间均以粤考委[2001]14号文为准,原有专业主考学校是中山医科大学的,均更改为中山大学。
2、行政管理(专科)专业增加“宪法学(一)”(课程代号0212)课程,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增加“国际经济法学”(课程代号8265)课程,临床医学(专科)专业增加“中医基础理论”(课程代号8078)课程。以上专业接受港澳考生报考。
3、对粤考委[2001]15号文附件中个别内容进行调整更正,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4、粤考委[2001]17号文中关于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课程顶替表从原对应到教育学专业调整为对应到教育管理专业,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5、粤考委[2001]17号文中关于律师(专科)专业的课程顶替作如下调整:旧计划中“大学语文”课程原顶替新计划的“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课程调整为顶替新计划的“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
二、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说明
针对专业调整规定的各项内容,省考委将对考生关心的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并对具体操作办法进行解释,内容将在«广东自学考试杂志»或教育网站上公布.
以上各项与广大考生利益关系密切,对我省专业调整工作的有序进行作用重大,各地市、各单位自学考试管理部门要加以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让考生充分了解政策,保证专业调整平稳过渡。
附件:
一、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更正一览表
二、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课程顶替表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调整 补充 通知
抄 送: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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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内 容 |
更 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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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专业调整一览表(保留)第5页第12行、专业计划简表目录序号第78、专业计划简表第78页第1行 |
“专业名称”:商务秘书 |
商务秘书[商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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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专业调整一览表(保留)第5页第13行、专业计划简表目录序号第86、专业计划简表第86页第1行 |
“专业名称”:商务秘书 |
商务秘书[商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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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12页 |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专科) 报考范围:全省(办班:部分地区) 说明:原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代码023)调整为本专业 |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专科)*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办班:部分地区) (课程表增加)宪法学(一),类型序号:231课程代号:0212学分:4 类型:加考 考试方式:笔试 说明:1、原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代码023)调整为本专业。 2、港澳考生不考001至003,但须加考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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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8页 |
专业名称: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 报考范围:全省 |
专业名称:工商企业管理(独立科段)*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 (课程表增加)国际经济法学,类型序号:231课程代号:8265学分:4 类型:加考 考试方式:笔试 (说明部分增加)3、港澳考生不考001,但须加考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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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1页 |
主考学校:中山医科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 |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面向社会: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全省卫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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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2页 |
专业名称:临床医学(专科) 主考学校:中山医科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 |
专业名称:临床医学(专科)*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面向社会: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全省卫生系统及港澳地区 (课程表增加)中医基础理论,类型序号:231课程代号:8078学分:7 类型:加考 考试方式:笔试 (说明部分增加)3、港澳考生不考001、002、003,但须加考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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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3页 |
主考学校:中山医科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 |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面向社会: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全省卫生系统及港澳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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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5页第2行 |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
主考学校:广东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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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7页第2行 |
开考方式:独立办班 |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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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52页第24行 |
“考试方式”栏:实践考核 |
“考试方式”栏: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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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57页第28行 |
……,加考课9门43学分。 |
……,加考课7门3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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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84页第2行 |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
主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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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92页第2行 |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
主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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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30页第2行、第55页第2行 |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 报考范围:全省电子信息系统及港澳地区 |
开考方式:系统委托 报考范围:全省电子信息系统及港澳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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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专业计划简表第42页“说明”第3点 |
……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和202,…… |
……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