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大学等3所高校不再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31 14:51:42
  • 来源:粤考委〔2023〕2号
  • 阅读:

各有关主考学校、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为优化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结构,促进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护理学(本科)、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和学校


深圳大学等3所高校将不再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


二、过渡期的设置及要求


对上述高校承担附件中相应专业的收尾工作设置过渡期,稳妥做好收尾工作。


(一)从2023年8月起,相应专业不再接受新生选择附件中对应的高校进行自学考试报名(报名时考生无法选择该类学校作为承办主考学校,专业建设主考学校仅用于区分专业考试计划)。


(二)相关高校2026年12月31日前须继续履行主考学校相关职责,及时公布收尾过渡期内相关工作安排,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办理、咨询服务等收尾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学位管理部门规定,做好相应专业学位授予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附件: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附件:不再担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主考学校汇总表





关于学历提升(自考、小自考、成考、广大开放大学)请添加老师咨询


更多自考、成考、高考、考研等资讯请关注下方公众号


5184广东教育考试服务(服务号) 微信号:gdjyks5184


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订阅号)    微信号:gd5184


粤考研究所talk自考(订阅号)      微信号:ykyj_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