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5184首页 > 公共信息 > 考试中心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生理学等课程学分的通知

2007-09-13 09:37:32来源:深圳招考网编辑:cheng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区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6?4号)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生理学(课程代码:2899)和护理学临床实践(课程代码:8153)两门课程的学分,具体规定如下:

一、 课程学分调整如下:

原课程 

调整后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2899  生理学  2899  生理学  3.5 
8153  护理学临床实践  8153  护理学临床实践  4.5 

二、 已取得原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三、 护理学专业(专科,专业代码:A100701)考试计划中说明的第1点“018含005、006、007、008、017实验各1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应改为:“018含005、006、007、008实验各1学分,017实验0.5学分,须相关课程笔试全部合格后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