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办法》规定,要把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作为评价师范大学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部属师范大学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师范教育的支持力度。同时,学校要安排名师给免费师范生授课,选派高水平教师担任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建立师范生培养导师制,完善师范生在校期间到中小学实习半年的制度。
目前,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的工作人员在准备相关实施细则,今后两天教育部等部门要与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校长讨论免费的具体政策。北京师范大学政策研究室魏书亮认为,试点的这6所部属师范大学要在课程设置、培养体制和模式上进行改革和探索,“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两免一补”解决生活费
《办法》规定: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的具体内容,即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可以解决学生在校的基本生活费用,基本无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魏书亮说,既然免费就要这些学生承担一定义务,但涉及服务期和就业区域限制问题。
毕业前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魏书亮说,中西部要吸收优秀教师当然还是要有一定的待遇、提供一定经济上的补偿,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各地也要有一定的配套保障措施,创造更有利于教师成长的环境,如要给他们学习进修机会,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