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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的通知

2006-11-27 11:41:12来源:粤招办普[2006]101号编辑:chenjian

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2007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为让考生了解高校招生专业具体选考科目的情况,现收集了部分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情况并予以公布(见附件),供考生在确定考试科目时参考。此次公布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由各高校上报,按照《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方案实施办法》(粤招〔2006〕22号文)要求予以确定,个别专业选考科目根据高校专业培养要求作了适当调整。各高校在2007年具体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将在2007年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附件:广东省2007年部分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一览表

一、文科类专业

二、理科类专业

三、体育类专业

四、美术类专业

五、音乐类专业

广东省考试中心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