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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未获批准不得擅自按学分制收费

2006-05-12 11:53:22来源:广州日报编辑:wei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高校不得擅自改按学分制收费。据悉,高校改按学分制收费,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召开听证会,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