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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试升中试合二为一

2006-03-17 10:21:52来源:广州市招生办编辑:cheng

初中毕业试升中试合二为一 合为“学业考试”,所有中考生必须参加,萝岗、南沙考生的报考范围将有调整

今年,广州市中考首次把初中毕业试和升中试两试合一,合并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昨天,市招生办发出《二○○六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有关规定》,明确指出,所有符合规定要升学的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报考职校也要学业考试

市招生办指出,凡具有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以下统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在校高中生(指在校普通高中、职中、中专、技校学生)不准报名。

此外,经过改革,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合并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所以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返穗生、往届生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每次中考,总有一些学生弃考,原因在于部分中职学校可以录取不参加中考的初三毕业生,现在把毕业试和升学试两试合一,所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了。

萝岗、南沙报考范围拟调整

根据有关规定,一些学校(或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或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在入学后录取学校可根据有关规定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萝岗区和南沙区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考生的报考范围作部分调整,将由有关区教育局向考生公布,同时可登录广州招考网(www.gzzk.com.cn)查询。

有广州户籍的在外地的初中毕业生要回广州升学,统一在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带备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德育考核表或评语鉴定、毕业学校证明以及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无广州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的考生,在临时居住地所属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报名时,考生须带备身份证、公安局核发的临时居住证、初中三年级的学历或同等学历证明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单位证明。

异地借读生、跨区报名生、照顾录取生的报名资格认定,由考生毕业学校负责初审,区、县级市招生办负责复审。审核结果要在学校公布栏公示。如有异议,可向市招考办中考科或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