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普通高考普通类和高职类报名将于3月8日开始,为严肃高考招生纪律,根据省教育厅、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对进一步做好今年报名工作重申如下规定:
一、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的集体报名工作,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不得拒绝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在本校报名;不得以学习成绩优劣作为借考条件;不得以重读生假冒应届生报名。
二、各报名站负责具有深圳户籍的往届生、社会青年及具有深圳户籍的市外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不得接受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生报名。
三、根据省考试中心的考务规定,高考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必须验核考生的《身份证》。各学校(报名站)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考生资格审查证明书》上备查。对考生(含借考生)的户籍身份有嫌疑的,要报请省、市公安部门对其户籍作进一步核查。对伪造户籍的考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为追求所谓“升学率”,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考生证件、证明、档案材料及用其它欺诈手段,骗取考试资格。
五、对违反高考工作规定,赶“差生”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及有关报名工作人员的责任,从严处罚,通报全市。
六、加强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高考报名工作是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欢迎广大考生、家长投诉举报。投诉电话:市教育局信访室:82001533;市招考办:82294165;罗湖区教育局教育科:25666324;福田区教育局教育科:82918379;南山区教育局教育科:26486074;宝安区教育局教育科:27781394;龙岗区教育局教育科:28910781;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25228527。投诉电子邮箱:szzb1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