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文化课考试和填报志愿
凡拟2008年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于2008年4月10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生办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广东省报考艺术院校的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方法、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和文科类、理科类、高职类考生相同。达到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录取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认可统考成绩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
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单考院校(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投档(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录取前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省招办将文化分上线,省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3、认同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招生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5、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可在录取前查阅广东省报考本校第一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原始分)。
6、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7、认可广东省艺术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的院校,文化课和术科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院校,除广州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除外)、星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除外)文化课及术科分数线可由院校自定后报省招生办备案外,其余院校文化课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术科分数线由院校划定并报广东省招生办批准。
各院校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和术科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根据广东省的实际,2008年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或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doc
3、2008年广东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简章.doc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