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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通类第三批专科B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07-08-27 09:09:38来源:粤招办普〔2007〕106号编辑:cheng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三批专科B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普通类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文科)(请点击查看)

2、普通类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理科)(请点击查看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