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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通类第三批专科A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07-08-14 10:07:00来源:粤招办普〔2007〕90号编辑:wei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三批专科A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普通类第三批专科A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文科)
         2、普通类第三批专科A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理科)
 
 
二00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分数线 调整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7年8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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