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2、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二00七年八月二日
附件1:
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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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调整后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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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2 |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
500 |
附件2:
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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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调整后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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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2 |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
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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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3 |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
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