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5184首页 > 高考 > 省招办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07-07-29 18:58:07来源:粤招办普〔2007〕79号编辑:wei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经省招生办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2、普通类第二批本科B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