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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2007-07-25 17:49:16来源:粤招办普〔2007〕70号编辑:cheng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根据部分高校生源缺额情况,经省招生办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部分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情况见附表。

附件:1、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文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补录)

2、普通类第二批本科A类理科部分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调整情况表(补录)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