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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办法

2007-07-13 13:40:03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辑:ysqin

根据省招生办《关于做好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提前批及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办法公布如下。

一、补报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一批本科层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8:00-15日16:00,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录取时间为7月16日。

二、补填志愿条件:

凡总分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补报志愿的资格,不是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第一批高校的补报志愿,各类考生补报资格分数线为:普通类文科为581分,普通类理科为547分;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分320分(含文、理科),术科分为83分;美术类(统考)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分313分(含文、理科),术科分192分;音乐类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已经完成招生计划,不需补报志愿。

补报志愿院校、专业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分数要求另文通知。

三、补报志愿注意事项

1、我市考生可登陆广州招考网(http://gaokao.gzzk.cn/)或直接到区、县级市招生办查询录取结果;以及补报志愿院校、专业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分数要求情况。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总分在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志愿补报系统补报志愿。

3、凡在各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补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区县招生办指定报名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4、考生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或到各区、县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见附表二)补报志愿,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5、高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提前批及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6、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7、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8、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广东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9、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补报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gkzy

 

附表一:补报提前批及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资格分数线

附表二:广州市各区、县级市高考补报志愿地点

附表三:2007年普通高考录取补报志愿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表一:补报提前批及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资格分数线

普通类文科:581分

普通类理科:547分

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文、理科):文化分320分,术科分83分

美术类(统考)提前第一批本科(含文、理科):文化分313分,术科分19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