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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7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三大变化

2007-05-14 11:12:06来源:信息时报编辑:fang

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政策呈现三大变化。

首先,从2007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分省分专业编制招生计划。除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余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都必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凡2007年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等学

校必须向广东省招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并由广东省招办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未经广东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

其次,凡报考广东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2007年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学校一律不再组织单考,其他本科院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由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最后,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须在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后进行。2007年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1月13日~19日,美术术科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27日,音乐术科统一考试时间为1月28日~2月10日,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将于2007年2月底前向考生公布,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书。所有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均在省招办公示省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