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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07年普通高考英语口语考试于4月17至19日开考

2007-04-16 14:07:07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编辑:fang

一、全市参加英语口语考试的考生10813人,是去年报考英语口语人数的6倍。今年设立翠园中学、红岭中学(高中部)、福田中学、深大附中、宝安中学、龙城高级中学、市外语学校(高中部)等7个考场。英语口语考试实行“人机对话”。本次考试是我省实施高中课改新高考《方案》的首次,要求严、技术标准高,市招考办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考试指导与考风考纪教育,4月16日前,有关学校要安排时间组织考生,集中学习“考生守则”和“考生操作程序”。要采取措施,禁止考生及监考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确保不发生违纪舞弊现象。

二、考试时间:4月17、18、19日三天(星期二至星期四)。每天分二段(上、下午),每段(即每个午)安排5、6场,4月17日上午的场次号为1-6,下午的场次号为7-12。4月18日上午的场次号为13-18,下午的场次号为19-24。每场考试时间约20分钟。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按省的规定,凡安排在上午各场次的考生应全部于8:00进场;下午各场次的考生,应全部于2:00进场。补考的考生在19日上午8:00进场。各场考试,考生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按试室、座位号依次就座。

三、口语考试的准考证由市招办统一打印下发。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场次由省招办统一编排,打印在本次英语口语考试的专用《准考证》上。学校(报名站)负责通知本校(报名站)考生,按考试阶段、场次,依时参加考试。错过考试阶段或场次的考生,按省规定,将被视为自愿弃考,不得参加其他场次的考试。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故障耽误考试的,安排在19日上午补考。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带《口语考试准考证》、身份证、黑水钢笔进入试室。耳机、话筒、稿纸由考场准备。由于我市各中学参加英语口语人数多,又分在不同场次参试,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安排足够的带队教师和考生的交通接送等工作,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顺利,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