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考生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报考,各类考生考试科目如下:
(1)文科类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2门考试科目,组成1-2个考试科目组。即选考历史的考生,可再加选思想政治或地理,但思想政治和地理不能同时选考。
(2)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考生考试科目组为“必考科目+选考科目”,其中选考科目可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考1-2门考试科目,组成1-2个考试科目组。即选考化学的考生,可再加选物理或生物,但物理和生物不能同时选考。
(3)体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在文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
(4)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在文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选考音乐术科。
(5)美术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在文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或理科类必考科目(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基础)的基础上,选考美术术科。
(6)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报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但需选考文科类或理科类选考科目。
二、成绩计算:
1、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满分值为150分。
2、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
3、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考试科目组的总分按各考试科目组的科目考试成绩累加合成。
4、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门选考科目”组成。当考生选考科目为两门时,考生成绩分别按不同科目组分别合成两个总分。
5、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
6 、英语口语成绩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英语口语成绩满分为50分。考生考试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即获得42.5-50分),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即获得37.5-42分),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即获得30-37分),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即获得22.5-29.5分),获得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即获得22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