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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0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飞行学生工作的通知

2006-11-09 11:26:48来源:深圳招考办编辑:chenjian

附二:

报考飞行学院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对人体有音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才能保证圆满的完成学业井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招收飞行学员在学习成绩优良的基础上,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热烈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名。

为了按时完成飞行学员的招收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不适合空中生活的明显症状列后,以使大家对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
     1、身长不足170厘米。
     2、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一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诊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7、肝炎成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12、口吃。
    13、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视力低于《C字表》0.3;斜眼;色盲。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欢迎航空事业爱好者踊跃报名。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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