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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6年第一批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即将结束,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等因素,部分已达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仍未被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使更多的考生有上大学深造的机会,请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补报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一批本科层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7月16日-17日,录取时间为7月18日。 二、补报志愿条件 凡总分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补报志愿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注:资格分数线仅是补报志愿的资格,不是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第一批高校的补报志愿。各类考生补报资格分数线为: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为625分;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分679分,术科分为85分;美术类(联考)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分540分,术科分200分,提前第二批A类本科院校文化分500分,术科分189分;音乐类(联考)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化分550分,术科分73分,提前第二批A类本科院校文化分515分,术科分65分。补报志愿院校、专业计划、专业选考科目及分数要求另文通知。 三、补报志愿程序 1、7月16日起,考生可通过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分数在补报分数资格线上的考生均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 3、补报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补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补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考试中心于7月16日8:00-7月17日16: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补报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补报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考生自行上网补报志愿后,须在7月17日8:00-16:00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补报志愿表,并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7月18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参加补报志愿的音乐、美术类考生,每批次可补报二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音乐、美术)不得同时兼报。 5、考生志愿以通过“普通高考补报志愿系统”录入正确后打印的志愿表为准,考生必须在系统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凡补报志愿后没有打印“广东省普通高考补报志愿表”的考生,其补报结果以省考试中心“普通高考志愿补报系统”中的补报结果为准。 6、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7、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补报志愿工作开始前要设置好代理服务器的有关参数,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 8、各级考试机构在志愿补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考试中心联系。 五、补报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投档原则 (二)投档方式 1、按省招生委员会原划定的分数线(即6月27日公布的分数线)投补报1-2志愿的考生,接着按调整分数线(即在录取过程中省招委会对因部分院校生源不足而调整后的分数线)投补报1-2志愿的考生。 2、对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在补报资格分数线上适当调整分数投档。 (三)体育、艺术类投档原则 附表:2006年普通高考录取补报志愿表
二OO六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普通高考 志愿 补报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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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提前批及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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