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划定。
音乐类专业 非师范类音乐表演(含器乐、声乐、歌剧等)专业:本科主科7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专科主科6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40分。非师范类理论作曲(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60分,专科总分50分。师范类音乐教育、音乐舞蹈教育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30分。
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含职教师资、对口高职):本科总分135分,素描、色彩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5分;专科总分120分。
表演类专业影视、戏剧表演专业:本科总分310分,专科总分290分。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总分210分,专科总分200分。舞蹈、时装表演专业:本科总分280分,专科总分220分。
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分,专科总分210分。
注:音乐非师范类专业满分为100分,美术类专业满分为200分,播音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四川省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分数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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