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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考考生专科院校补报志愿和录取工作的通知

2006-01-18 00:00:00来源:粤招办普[2003]66号编辑:wei

各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3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合理等原因,使部分考生未被录取,为此,部分高校余留部分招生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0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未被录取考生提供录取机会,现将部分专科院校补报志愿及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志愿时间
专科层次考生补报志愿时间为8月11日—12日,补报志愿录取时间8月13日—14日。


二、补报志愿资格:
(1)普通类:凡总分在450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A线专科层次的高校;凡总分在300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B线专科层次的高校。

(2)体育类:凡文化分在430分以上,体育术科分在78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A线专科层次的高校。

(3)美术类:凡文化分在380分以上,美术术科分在170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A线专科层次的高校;凡文化分在300分以上,美术术科分在145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B线专科层次高校。

(4)音乐类:凡文化分在340分以上,音乐术科分在53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A线专科层次的高校;凡文化分在300分以上,音乐术科分在45分以上,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B线专科层次的高校。


三、补报志愿院校及计划数
2003年普通高考专科层次高校补报志愿的招生计划见附件。


四、补报志愿程序
考生可通过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招生办公室查询录取结果。经查实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证明到所在市、县招办办理补报志愿手续。

各市、县招办收到考生的补报志愿表(见附件一)后,通过系统直接将补报志愿录入,并打印交考生签名确认。8月12日下午5时为各市、县招办录入补报志愿截止时间,逾时一律不受理。


五、录取投档原则
原录取期间,部分高校由于生源原因,调整了录取分数线,因此,第二次录取的投档原则和顺序为:
1、在原调整分数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2、如补报志愿生源不足,需再次调整分数线时,优先投原有院校志愿的考生,再投补报志愿考生。


六、注意事项
1、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2、参加补报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三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不超过六个专业志愿。
3、考生补报志愿时,需严格按省招生办公布的进行第二次专科录取院校分数线的要求补报。
4、院校招生计划除注明外,补报志愿高校的专业选考科目、生源地域要求及收费标准按《2003年普通高校在广东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招办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附件一、2003年普通高考录取补报志愿表(专科)


二OO三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普通高考 志愿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