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二○○三年中招录取工作于7月28日结束,8月9日前各招生学校将完成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录取注销和补录工作将于8月11日至20日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并办理了录取注销手续的考生、未办理今年中招报名的广州市初中毕业(或结业)生均可参加补录,但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妥有关手续。现将注销和补录工作的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 日期 |
工 作 内 容 |
负责部门 |
有关要求和说明 |
| 8月 11-12日 |
招生学校注销不报到注册考生名单 |
有关招生 学校 |
各校根据考生注册的情况,准确注销不报到的考生名单。 市招考办根据各校的计划数、实际录取人数、注销数统计出可补录数。 |
| 8月13日 |
整理补录计划数 |
市招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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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 |
公布各校补录计划数 |
市招考办 |
在公众网和办公网及报章上公布 |
| 8月15、16、17日 |
1、放弃录取的考生到区县教育局办理录取注销手续
2、 已办理录取注销或未 |
1、区县招生办 2、招生学校 |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注销手续,取得回执后才可申请补录; 2、已办理录取注销手续的考生凭《办理录取注销手续回执》办理补录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凭中考成绩单办理补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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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8日 |
未报名参加中考(无考生号)要求录取的学生到区县教育局补办中招报名手续 |
区县招生办 |
学生凭毕业(或结业)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回执后才可申请录取 |
| 8月19-20日 |
已报名参加中考但无考试或无报志愿的学生、已补办报名手续的学生到招生学校办理申请中招录取手续 |
招生学校 |
已报名参加中考但无考试或无报志愿的学生凭准考证办理;已补办报名手续的学生凭《补办2003年中招报名回执》办理 |
| 8月28日 |
补录学生办理注册报到 |
招生学校 |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