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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等7高校自主招生办法

2006-01-18 00:00:00来源:编辑:wei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招生对象】   1.具备教育部确定的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联赛省级赛区数学或物理竞赛二等奖前10名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在其他全国性重大竞赛中获奖者或经证实并被本校确认有学科特长、在学习型研究中有创造发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前5个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般在该中学报考理工类毕业生总人数前5%的考生。   【录取政策】   自主招生计划为2003年招生计划的4%左右。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一者,经本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提供生源的中学推荐,由本校考核后,可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已确定的对象,2003年高考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重点本科控制线。录取后可不分专业,集中培养,一年后可根据个人志愿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   中国科大自行组织的考核测试的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考核测试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全面素质,与高考内容互有侧重、相互补充。对有学科特长的学生可根据情况,另行组织针对性的考核测试。   华东师范大学   【招生对象】   2003年自主招生范围为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上述省市重点中学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应届高三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高中阶段)省一等奖、或两项二等奖获得者;由华东师范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全国性竞赛项目的获奖者以及具有创新、发明、文艺等特长的学生均可报考。   【录取政策】   由华东师范大学专家委员会对重点中学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考核。经综合评价获得自主录取资格的学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的第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但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校以机动计划录取;在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正常手续录取,在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安排专业。   河海大学   【招生对象】   对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超过试点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经本校专家委员会审查、认定后,可取得我校自主录取资格:   1.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定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三等奖以上或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的考生;   4.经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定的有体育、艺术等方面特殊才能的考生。体育特长限2003年通过各省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达二级运动员水平以上的部分项目的考生;艺术特长限2003年各省组织的艺术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   5.高中阶段成绩特别优秀,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集体推荐,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的优秀考生;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经河海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它全国性重大奖项的考生。   除以上对象外,河海大学招收第二志愿优秀考生。凡第二志愿报考河海大学,且高考成绩(原始分)超出本科一批控制线80分以上的考生,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200名,并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录取政策】   1.河海大学对学校志愿采用按照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不录取无河海大学志愿的考生。   2.河海大学对专业志愿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每两个连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不超过5分)。凡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且取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给其加20分参加专业志愿排序。   3.河海大学采用“3+2”五门考试科目原始分之和作为考生投档分,并认可省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学校对考生进行排序的总分为考生投档分与学校照顾分之和。   复旦大学   【招生对象与政策】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要求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并且在下述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1.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重点中学综合成绩名列前茅;2.在人文学科、科技创新和实践能力方面成绩优异;3.在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4.在艺术方面具有特殊才能。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   确定为本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以复旦大学为第一志愿;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同批次投档控制线,但在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本校以预留的机动计划数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本校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内安排录取。   重庆大学   【招生对象】   自主选拔录取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由本校确定的重点中学中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者(根据该中学历年考上重点大学的上线率,其平时成绩一贯名列前茅),经中学推荐,本校考核;2.奥林匹克数、理、化、生物、计算机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3.经本校专家认定的各种专利和创造发明的获得者;4.经专家认定的符合学校需要的文艺、体育特长生;5、参加《中国高校招生》杂志社组织的“首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   【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招生计划的5%之内,宁缺勿滥。符合上述条件者,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重庆大学,由中学推荐,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重点本科控制线,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状况符合国家招生要求,学校将予以录取。高考成绩已达到学校在当地省份的调档线以上的考生,学校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或第二专业志愿。若高考成绩未达到学校在当地省份的调档线但已达到当地省份重点线,学校将在考生自己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范围内录取。体育特长生另按国家有关政策录取。   华中科技大学   【招生对象与政策】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主要以湖北等省办学质量高的部分重点中学作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中学。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向本校推荐: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而未被保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且实际高考的相关成绩突出的考生;3.在文学创作方面有专著的特殊人才和经本校专家组审查认定的专利、科技发明的获得者;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五个学科竞赛,同时获得两个学科省级二等奖的获奖者;5.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且综合排名在该中学报考理工类考生总人数前10%的考生;6.获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和社会工作能力突出,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达到该中学毕业生总人数前15%的考生。   经学校考核审查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在今年高考中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第一志愿,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录取控制线,本校即予录取。总人数不突破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5%。   中山大学   【招生对象与政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在省级赛区获得上列科目一等奖或同时获两个学科二等奖(前50名)以上;   2.教育部指定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中的优秀生(年级排名前20%),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信息奥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项二等奖以上。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4.在各省级重点中学中,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每次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均在所在中学排名前10%,并经学校集体推荐者。   5.文艺、体育方面确有特长并经本校专业测试合格者。其中,体育特长生的招录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应在本校对各省、区投放的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其中,符合以上第1、2、3项条件的考生可按其第一志愿录取。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填报专业志愿范围内录取,如在其填报志愿内录取有困难,则在服从专业调剂的条件下予以录取。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的条件下可享受加20分进行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本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校投档线但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应届考生,可在其所在省份重点本科线以上实行择优录取。   2003年中山大学自主招生试点范围限于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福建5省。录取计划人数定为80人,额满即止,实际录取人数视生源质量而定,宁缺毋滥。   (以上内容以各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