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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广州市普通高考(高职)报考须知

2006-01-18 00:00:00来源:编辑:wei
一、报名时间: 1、报考普通高校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集中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5—28日。 2、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1”或“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时间为4月12—13日。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或虽有残疾,但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者; (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广东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报考。 (三)凡属港、澳、台、侨的考生报考请电:37628695或87628663与省考试中心联系。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5、按《高等学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及《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被处罚,在规定的年限内不准报考者。 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不允许“外来生”报名。 三、报考手续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常住户口簿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的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用曾用名和别名。应届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户口所在地以及其他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站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凭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以及户口簿,并持毕业证书或相应的学历证明报名。 外省迁入我市的考生报名时应注意: (1)报名时,必须出示广州市常住户口簿(当年2月24日前迁入),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否则不准报考。 (2)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包括外省迁入前和迁入我市后就读学校的完整学籍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经中学及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方可报考;往届生只须县(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就可报考。 (4)录取新生时,考生如上述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1、外省迁入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职工及职工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我省也不办理户口在外省的考生借考事宜。 3、省内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应办理借考手续。 4、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现场摄像,必须向报名站索取所需的各种报考表格及信息卡,然后按规定填涂有关内容。 5、报考普通高校“3+1”或“3+专业技能课程”高职班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凭证明集体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3+1”或“3+专业技能课程”的考生须持有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能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报名,毕业证及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放入档案。“3+1”或“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 6、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报考费和资料费。凡未上交《高考报名登记卡》的考生,其报考无效。报考普通高考普通类的考生,除英语(2)收费为40元外,其他每科20元;体育、艺术术科收费每科80元。报考高职班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每科20元。 四、报考科目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规定语文、数学、外语为考生必考科目,综合、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英语(2)、美术术科、音乐术科、体育术科为考生选考科目。普通类考生的必选考科目为综合,音乐类考生的必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和历史,美术类考生的必选考科目为美术术科和历史,(报考外省艺术院校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必须参照2003年普通高考考试科目表选报科目,报错选考科目的,后果自负)体育类考生的必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和综合,此外,考生可根据院校专业的要求在上述11个科目中任选若干科目。所有考生的外语(必考科目)可分别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选考1门,报考时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涂选考何种外语。 2、报考“3+1”或“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为考生的必考科目,广州市报考“3+1”的考生,仅限在“计算机基础”和“专业英语基础”中选择1门科目。 附件: 一、2003年普通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2003年广州市市属各区、县级市普通高考社会人员报名点一览表 三、2003年普通高考报名流程 四、2003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办理借考手续须知 五、报名卡的填涂说明 附件一:2003年普通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 一、全国统一考试各科考试时间安排: 6月7日(星期六)语文(9:00—11:30),数学(15:00—17:00) 6月8日(星期日)外语(9:00—11:00),综合能力测试(15:00—17:00) 6月9日(星期一)物理(9:00—11:00),地理(13:00—15:00)政治(16:00—18:00) 6月10日(星期二)化学(9:00—11:00),生物(13:00—15:00)历史(16:00—18:00) 6月11日(星期三)英语(2)(8:30—10:00) 二、英语(2)口语考试时间安排 6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A题,下午14:30—18:00B题 6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C题,下午14:30—18:00D题 6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E题,下午14:30—18:00F题 三、2003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1”考试时间安排 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英语 6月8日9:00—11:00数学,15:00—17:00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英语基础、 四、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二:广州市市属各区、县级市普通高考社会人员报名点一览表 16中(东山区) 中山二路37号 4中(荔湾区) 西华路太保直街1号 2中(越秀区) 应元路21号 南武中学(海珠区) 同福中路362号 天河招考办 天府路1号 芳村招考办 塞坝路3号 白云招考办 白云大道南383号 黄埔招考办 大沙东320号 番禺招考办 番禺区教育局内 花都招考办 新华镇中学(花都商业大道35号) 增城招考办 增城挂绿西街四巷(招办内) 从化招考办 街口镇,西宁东路25号 说明:社会人员包括本市户籍的历届生;本市户籍在外地读书的学生;以上考生应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见左表)。 附件三:2003年普通高考报名流程 1、交验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尺寸均要求16开纸)。 2、缴费 3、领资料 4、读卡、摄像 5、校对电脑打印的登记表、签名确认 附件四:2003年广州市普通高考考生办理借考手续须知 1、省内非本市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到就读学校领取《广州市普通高考借考登记表》,由学校加具意见并填写《广州市普通高考借考考生名册》,再到所在地区、县级市招生办审核,历届生则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2、在外地读书的本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回本市参加高考,凭学校证明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办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3、在外地读书的本市户籍应届高中毕业生需跨市报考的,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办理借考手续,无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借考手续。 4、广州市属10区2县级市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需跨区(市)考试的,不需办理借考手续,但必须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并凭户口簿报考。 5、补习学校的学生由补习学校统一办理借考手续。 6、东山、越秀、荔湾、海珠区的考生在广州市招生办高考科办理借考手续;其他区、县级市的考生到所在地招生办办理借考手续。 7、各区、县级市招生办(报名站)要严格按照省、市招生办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借考生资格验核、备案、信息输入和上报工作。 附件五:报名卡的填涂说明 1、《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报名卡》的全部项目均由考生按说明涂写。 2、报名卡的各项内容,考生必须按照自己的情况如实准确涂写。因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填涂时,属于那种类型、特征的考生,必须将相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若某列需填涂阿拉伯数字,则用铅笔先在该列上方的小方格内写上阿拉伯数字,然后把该列中对应的数字位置涂黑。 4、考生填涂时,必须先查《姓名区位码对照表》,然后将自己姓名的区位码(每个汉字4个码)填涂在报名卡的姓名栏下。姓名不足4个汉字时应靠左填写。若个别汉字在《姓名区位码对照表》上查不到时,则可填涂为“0000”。 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