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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3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2006-01-18 00:00:00来源:编辑:wei
各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局属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通知精神,2003年空军选拔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做好选拔招收飞行学员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选拔招生宣传动员工作   空军选拔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在我市是第一次,各区(市)招办、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招飞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积极支持空军招飞工作,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提高生源质量,确保2003年我市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手续   (一)报名时间:12月2日——6日   (二)报名地点:东山区、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芳村区、白云区、黄埔区的考生在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考生在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三)报名手续: 凭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领取《空军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及《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不须缴交报名费。   三、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年龄16—19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学生户籍在广州地区,不招收高二生。   (二)身体条件   1、基本条件   身高:165—180厘米;   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50公斤以上);   视力:按空军环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1.0(E字表为5.0)以上;   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   色觉:无色盲、色弱;   无文身、刺字。   2、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有慢性胃肠病(经常心口痛、吐酸水或拉肚子)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有口吃(结巴)者;   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12岁以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有耳聋、经常耳鸣或内流脓者;   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啮不良者;   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明显斜视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1、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2、心胸宽广、性格开朗;   3、大胆果断、意志力坚强;   4、情绪稳定,控制力强;   5、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   6、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   1、本人条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思想进步,历史清白,作风正派,忠诚老实,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决心为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志愿献身飞行事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名:   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   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或处罚者;   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不法行为者;   参加宗教组织并进行活动者;   高中阶段受过学校处分者。   2、家庭条件: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亲属,拥护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3、报考态度:学生自愿,家长支持。   (五)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原始分约在360分以上(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所学外语必须是英语或俄语。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方法   招收选拔空军飞行学员工作,在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的部署和领导下,空军招飞办、广州军区空军招飞中心协调省教育厅、公安厅与有关招生办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于当年10月开始至下一年8月结束。   (一)预选报名   报名的学生自行参照招收对象、招收条件及政治条件,凡符合有关规定的,由我办发出体检通知,学生自行到区(市)招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将《空军招飞初检体检表》和肝功能检验结果,直接交我办高考科。   (二)全面检测   预选报名合格者,由我办直接通知考生,并由我办派员带队,于2003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把预选合格者送到长沙。在长沙检测站进行全面检测。参加全面检测的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运动鞋(胶鞋、旅游鞋均可)和照片五张(小一寸彩照),还须带由学校出具的本人年龄、学籍及在校现实表现证明信。   (三)政审工作   于2003年3月至6月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品质检测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审查。由广空招飞中心和当地公安部门按照飞行学员政治条件规定的要求共同组织实施,有关中学和村、居委会等单位给予协助。   (四)复查   空军派出复查验收组对全面检测合格学生进行复查验收,达不到政审、文化条件(原始总分360分,数学、英语高于50分)者不参加复检,参加复检的考生均由我办派员带队前往复检。   (五)审批录取   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安排在普通高考提前批中录取。招飞落选考生不影响其他院校志愿的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或多项均属合格边缘,综合不优的不予录取。被录取学生,持《通知书》于8月23日至24日自行到空军长春飞行学院报到。   五、有关要求   一是严密组织,落实责任。选拔高质量空军飞行学员是党中央、中央军委质量建军、科技强军的一项举措,完成国家赋予的招飞任务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今年的招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责任大,请各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学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招飞的各项政策、规定、程序以及参加检测时间、地点等事宜通知到学校和考生本人,各有关中学要在宣传、告示栏内张贴有关招飞资料、通知,防止迟检、漏检现象的发生。   二是密切协作、搞好试点。从高中毕业生中选拔飞行学员是飞行员选拔培养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空军飞行员队伍素质乃至航空兵部队的长远建设和发展。赋有招飞协作任务的相关部门应着眼全局,积极支持并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请有关中学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和鼓励优秀毕业生参加飞行学员选拔,协助做好选拔的宣传、报名、初检、录取和毕业生的输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六、信息查询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具体事宜,请查询《解放军报》空军招飞网站。网址:http://www.pladaily.com.cn 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