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中外双方学校颁发的文凭。
按办学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宁波诺丁汉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自动化类专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