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市二○○七年上半年广东省中等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6]192号)的精神和根据广东省考试中心的部署,我省从2005年起对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全部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凡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考生,均须取得由广东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每年仅进行两次(上半年1月,下半年7月),因此,请2007年毕业、有意向报考高等职业院校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注意报名参加本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免错过报考机会。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公布我市2007年上半年中等职业技能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方法。
一、 报名宣传发动工作
我省从2005年起对普通院校高职班招生考试全部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凡报考普通院校高职类的考生,均须取得由广东省考试中心颁发的“广东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或教育部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宣传发动工作,张贴省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组织广大考生报名,并按我办制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作。
二、 报考条件与办法
1、 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高中、普通(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军人证、武警人员证件、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报名,考生上次考试“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门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延续保留一次”;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必须凭成绩单和原准考证提出保留成绩申请,并在报名时正确填上旧准考证号、考试种类、保留成绩项。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报名时未提出保留成绩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办证书或证明。
2、 报名方法
考生在10月24日前登陆广东省考试服务网(http://zz.5184.com/Exam_Reg/)进行预报名。在10月25日前凭预报名顺序号在本校进行正式报名和电子摄像。
各学校为考生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由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名。
各学校在11月30日前为学生打印准考证。
三、 报名考试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603号)的规定收费。
关于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缴款业务,我办将在报名结束2天内把报名情况统计表上传到“中山招考” 网上,请各学校认真核对“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并在10月27日前携财政专用缴款书到建设银行任意网点进行缴款。10月31日前凭缴款书一、四、五联到中山市招生办开具财政统一收据。过期不候,责任由各校承担。(咨询电话:8876105,联系人:冯老师)
考场安排
1、 理论知识考试安排在中山中专考场进行。
2、 专业技能(实操)考试安排在中山中专及省考试中心指定的考点进行。
附件:关于做好2007年上半年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招生办
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