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按语: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维持正常的办学秩序,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并向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现将2007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予以公布。这次向社会公布今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共352所,凡办学条件低于国家规定要求的,均在其校名前以“*”标出,表示今年虽可以继续招生,但已无条件扩大在校生规模,希望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增加投入,尽快改善办学条件。
本名单按学校所在地排序,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教师进修)学院及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除本次公布的成人高等学校及具有函授、夜大学办学资格的普通高校之外,任何其他机构均不具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请2007年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注意查阅本名单,以免失误。
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举办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远程开放教育,不通过全国成人高考招收学生,不包括在此名单中。
北京市(22所)
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家法官学院
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
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
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
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北京教育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职工业余大学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职工大学
北京市崇文区职工大学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
北京市石景山区业余大学
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
北京市机械工业局职工大学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